非全日制劳动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甲方招用乙方并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甲方:乙方: 性别: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单位地址: 现居住地:
一、合同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止。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 小时。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内容为。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工作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在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为每小时元,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支付的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乙方在法定休假日提供劳动的,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按不低于约定的小时工资的300%确定。
五、 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 ……此处隐藏14361个字……的影响可谓之大。从篇幅看,《劳动合同法》关于薪酬的条款达29之多,占总数98条的近三分之一,相对于1994年颁布的17%,体现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薪酬的保护力度再加大。一、《劳动合同法》的宗旨及立法背景
《劳动合同法》的宗旨:明确劳动合同上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和发展***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其制定和修改是以中国当前的主要社会现状为背景:1.1995年1月1日起执行的劳动法见效甚微;2.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3.普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4.黑窑奴上震惊世界;5.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6.工资低,中国收人只有美国的3%;7.滥用试用期。
二、薪酬条款的修改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新《劳动合同法》对薪酬条款的修改,明显增加了企业的劳动用工成本,加大了用工管理难度。针对中国当前劳动用工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企业滥用试用期、不按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支付加班费等,新法都做了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缴纳社会保险,薪酬支出明显增长,却可能引起员工的不满
新法第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为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同时新法草案中也有加大企业按法规给员工缴纳相应社保福利的内容。两部法律的先后实施,必将使得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成为绝对大多数企业的必然选择。
事实上,法定福利给一些企业增加的成本,不仅包括企业应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员工个人应缴纳的相关费用。最容易产生的后果是,企业赔了夫人又折兵—薪酬支出增加了,但员工实际到手的收人却减少了,员工心生不满。因此,企业在进行薪酬设计的时候,除了将社保福利纳人薪酬结构外,还必须考虑增加员工的薪酬,至少保证发到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原有水平。